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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筑业企业,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部分建筑业企业开展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豫建市〔2025〕135号)要求,我局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办的建筑企业开展了资质动态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公示如下:
经核查资质全部符合要求的企业29家,部分资质符合要求的企业2家,剩余892家企业提供资料不合格或未提供资料(详情见附件)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企业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向社会公告,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可以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之规定,现责令资质不合格及未提交动态核查资料的建筑企业限期整改,整改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31日止。
联系电话:0394-8273726
电子邮箱:zkjgk2010@163.com
附件:1.周口市核查合格或资质项合格的建筑企业名单.et
2.周口市资质不合格及未提交资料的建筑企业名单.xlsx
2025年9月8日

400-135-1828
12258153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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